内蒙古讯(通讯员:王莹 于慧东)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区检察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助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三个融合”,奏好民族团结“同心曲”。
将服务大局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发挥主导作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科尔沁风帆”企业合规专业化办案团队,打造企业合规与社会治理研究基地,积极探索“合规机制建设+实务探索+社会治理延伸”的“科检模式”,办理企业合规案件6件,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合规价值观,助力安边固边兴边,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将法治宣传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始终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连续六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在普法宣传工作中,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抓手,围绕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校园欺凌、毒品犯罪以及民族宗教政策等,扎实开展各领域民族政策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使各族群众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托未检“小橘灯”品牌和“石榴籽”专业化未检办案团队,与科尔沁区教体局携手筹建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择优选派1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在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覆盖,双语讲授法治知识,播撒法治和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
将检察文化建设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有效载体,切实做“活”检察文化;依托党员干部教育馆、党员活动室、检察文化墙,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弘扬各族人民在漫长历史中共同培育的伟大精神,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发挥检察文化示范引领作用,使各族干警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